总局公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资质机构名单
作者:发布机构: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发布日期:2016-05-12
2012年 第2号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同意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等48家机构通过年检续展,并换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证书。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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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资质机构名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2012年 第2号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同意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等48家机构通过年检续展,并换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证书。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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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资质机构名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