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标准宣贯班的通知
作者:CFFA发布机构:协会秘书处发布日期:2016-06-08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关于举办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人员标准宣贯班的通知河北、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库四防”建设、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以及新颁布实施主要产品标准的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受总局监管三司委托,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花爆竹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定于6月底举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标准宣贯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6年6月28日报到,6月29日-7月1日宣贯讲课和座谈讨论。
(二)地点:山东省烟台黄金培训中心(烟台市莱山区枫林路23号〈莱山区政府北面〉,总台电话0535-6907414或刘主任17705356175)。
二、宣贯对象
部分省、市、县安全监管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附件1)。省级安全监管局为主管烟花爆竹业务处室的副处长(新调整岗位的为处长),市级安全监管局为分管烟花爆竹副局长或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重点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或分管烟花爆竹副局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业务骨干,其他县级安全监管局为局长或分管烟花爆竹副局长。
三、宣贯内容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库”建设;
(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四防”建设;
(三)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
(四)新颁布实施烟花爆竹产品标准;
(五)研讨遏制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措施。
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省级安全监管局认真组织本地区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报名参加宣贯,报名回执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17日前反馈中国烟花爆竹协会秘书处。
(二)请参加宣贯人员在报名回执表中填写详细行程信息,以便统一安排接站。
(二)参加宣贯人员免交宣贯费、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贠明宇,电话010-64464058〈带传真〉,13466314956;邮箱:zgyhbzxh@163.com。
附件:1.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标准宣贯班名额分配表(略)
2.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标准宣贯班课程安排表(略)
3.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标准宣贯班报名回执表(略)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