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将对各市(州)烟花爆竹实施“零死亡事故”指标考核

作者:网络发布机构: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发布日期:2014-04-30

  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四川省安全监管局日前出台了《四川省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八项”举措》和《四川省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五项”举措》。规定我省将严格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审批,不再新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并停止审批搬迁重建烟花爆竹生产性建设项目、扩建烟花爆竹生产性建设项目、许可证过期生产企业的改建项目。事故查处力度将更趋严格,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生产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1年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将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此外,四川省还将对21个市(州)烟花爆竹实施“零死亡事故”指标考核,对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市(州)全省通报。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开展企业安全培训和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恢复生产须经市(州)安全监管局组织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