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联络员会议

作者:青海省安监局发布机构: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发布日期:2014-05-09

为加强2014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青海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联络员工作会议办法》的要求,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联络员办公室于4月29日召开了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联络员工作会议,负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的省安全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国资委、省公安厅(消防、治安、交警总队)、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科技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卫计委、省法制办、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气象局、省邮政局、民航青海安全监管局、省供销社,青藏铁路公司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主管人员参加了会议,西宁市、海东市安全监管局,省宣教中心、省安科中心、省烟花爆竹协会、省化工设计研究院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制订了《青海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联络员会议制度》,确定了联络员成员单位,进一步明晰了联络员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善了联络员会议工作制度;会议决定了省安全监管局、省工商局、省消防总队要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增强服务意识,根据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解决在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运行)期间消防验收、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会议还分析和讨论了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对今后如何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强化部门联动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联络员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充分认清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强化红线意识,决不能为发展经济而降低安全生产标准。二是认真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职责,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部门要在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各司其职,强化危化品安全监管;三是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改革创新,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构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