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监局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重点地区开展剖析式检查的实施方案

作者:CFFA发布机构:四川省安监局发布日期:2014-10-17

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重点地区开展剖析式检查的实施方案
川安监〔2014〕137号
 
攀枝花、广元、德阳、乐山、南充、遂宁市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安全生产专家组开展剖析式检查的实施方案。

    一、检查的目的

    为认真吸取今年以来我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扭转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省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组对重点地区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采取深入生产现场,查找企业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这些问题症结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和举措,以点带面,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达到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重点地区

    省安监局根据具体情况。每年抽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各2-4个重点市州进行安全生产专家组剖析式检查,每个市检查3-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2014年危险化学品抽查重点市是:发生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的攀枝花市、广元市和列入国家危化重点县的德阳市、乐山市;重点抽查攀枝花市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3家企业、广元市旺苍县2家企业、德阳市什邡市3家企业和乐山市五通桥区3家企业。

    2014年烟花爆竹抽查重点市是:发生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南充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较多的遂宁市。重点抽查南充市的西充县2家企业和南部县2家企业,遂宁市的船山区2家企业、蓬溪县2家企业。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危险化学品检查的重点内容:化工过程管理、“两重点一重大”监管、特殊作业环节的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在役化工装置设计诊断、重点监管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情况、重大危险源监管等情况(具体内容见附表1)。
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是:工厂(库房)内外部安全距离和1.1级工(库)房建筑结构与《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的符合性;生产工艺布局的合理性;“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达标符合性;“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与生产经营能力匹配性;生产经营产品与《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 的符合性。(具体内容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专家组剖析式检查时间:每个市州、县(市、区)1周左右。

    2014年开始时间是: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方式

    省安监局聘请3-5名烟花爆竹专家组成专家组,在省安全监管局处级干部的带领下开展工作。检查原则上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法,除特殊情况检查部门明确了检查对象以外(检查企业名单不得对外泄露),其余一律由检查组临出发时随机确定。2014年检查分组见附件3。

    六、工作要求

    (一)专家必须严格按照聘用单位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标准,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公正、客观、认真细致开展隐患排查,全面、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并保守生产经营单位的秘密。隐患排查结束时,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交省安监局留存、备查。
专家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廉洁自律,不得以专家名义谋取非法利益,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工作应主动提出回避。

    (二)专家组就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向生产企业逐一交底,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当地市分管领导要在问题清单上签字;省安监局分管领导就检查情况要与当地市分管领导交换意见。

    (三)企业所在市(州)安全监管局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整改建议下达整改指令,并明确整改时限。被检查企业如问题突出,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情况由省安监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跟踪督导。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