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防范静电危害工作的通知
作者:CFFA发布机构: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日期:2015-03-24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范静电危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深入开展防范静电危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监管
静电危害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引发事故的头等安全隐患。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将开展防范静电危害工作作为今年烟花爆竹企业整顿提升的一项硬性工作贯彻到安全监管工作的始终,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本地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防范静电危害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稳定。
二、严格标准,全面整治
立即在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防范静电危害专项整治活动。一是企业自查自改。从现在起至4月30日,各企业首先按照防范静电危害等有关标准规定,开展自查自改。企业在自查自改中,要建立完善导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制度;要配备检测静电的仪器;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其设备有效。二是认真检查,不留死角。从5月1日至5月31日,各市县安监局逐个企业开展地毯式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凡是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暂扣许可证,限期5个工作日予以整改。各市县安全监局检查过程要建立台账,做到有人负责、有记录签字、有整改意见。三是严格普查,严管重罚。6月份以后,省市县安全监管局对整改情况进行普查。凡是在检查中发现防范静电危害的安全设施不合格,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予以严处。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并在全省予以通报。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省市县安监部门均要建立定期抽查检测防范静电危害的长效机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定期对辖区内企业导静电设施进行安全抽查和日常检查。
三、认真准备,做好迎检
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市县安全监管局要严格标准,扎实开展防范静电危害的专项整治活动,
做好迎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抽查检查工作。
请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县级安全监管局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及工程设计单位、安全评价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