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CFFA发布机构:湖南省安监局网站发布日期:2015-07-01
各市州安监局:
为切实做好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规定。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并下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季节生产工作方案;高温期间原则上要实行全面停产,具体实施可由市州和县市区安监部门根据实际决定。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必须全面停产;对已建立完善的监测监控系统并接入县市安监部门、网络运行良好的企业,经市、县安监部门批准可以实行适时生产。下列情况必须停产撤人:一旦出现雷暴雨、药物温度自发升高或产生异味,应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人员;在直接接触烟火药的操作工序室温超过34℃、其他危险工序室温超过36℃前应清理好药物,停止生产,确保安全。
二、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现场监管。实行全面停产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将原材料入库,将生产现场清理干净,并将药物总库、成品库、化工原材料库关闭上锁,加强对企业停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停产期间擅自恢复生产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没有实行全面停产的县市区,企业要在安监部门指导下制定科学合理的高温季节生产方案,报经县市区安监局备案后方可组织生产(主产区可授权乡镇安监站备案)。安监部门要派出驻厂监督员,全面加强企业生产现场监管,特别要针对企业生产时间的调整,相应调整作息时间,采取错时上班制度,防止因时差造成监管漏洞。发现“四超二改”违规违章行为和气候恶劣应停产时不停产的企业,要立即依法依规处理。
三、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高温季节不停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现场带班值班制度,1.1级生产区的带班值班要落实到人,做到定线到人,责任到人。要严格落实重点部位巡查制度,安排专人对防雷、消防、通风、泄洪排涝、减湿降温及“四库”(药物总库、化工原材料仓库、大型药物、药饼、药柱中转库和成品仓库)、地质灾害的点位和易遭受雷击的区域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存在隐患的,要立即按规定全面整改到位,同时上报安监部门,并做好巡查记录。要严格落实停产企业厂内留守值班制度,清扫涉药工房,按规定妥善保管原材料,加强留守值班和安全保卫巡查,确保生产区和库区停产期间的安全。
四、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工作。实行停产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经验收合格并完成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方可恢复生产。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查处。严格执行“谁验收、谁负责” 制度,凡因降低验收标准、把关不严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烟花爆竹企业复产验收情况要详细记录在案并存档。
五、集中整治安全隐患。各地要督促企业充分利用高温停产时机,统一进行员工培训,并组织专业人员认真排查治理隐患,抓好1.1级工(库)房提质改造与修缮、防护屏障加固及工艺布局、生产能力匹配、厂区道路的完善工作;检验和检修防雷、防火、防静电、监控等安全设施,进一步改造提升企业安全条件。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