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烟花爆竹销售点火灾致房屋等财产受损事故

作者:CFFA发布机构:江泰公司发布日期:2014-09-25

(一)案件简介
2014年2月1日(大年初二)的晚上,贵阳一烟花爆竹零售业主租用的店铺失火,事故造成房内有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存货近2万元全部烧毁,所租店面的房屋严重受损,店内所有设备、用具,店外的雨棚、广告灯箱均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6万余元。
接到报案后,我司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通知保险公司到达现场,积极协助零售个体户收集相关资料,处理索赔事宜,起初保险公司作出拒赔的口头表示,经过我司的多次努力与保险公司数次谈判后,成功为该零售个体户向争取到保险赔款4 万余元。
本案被保险人投保烟爆安责险季节性零售,保险期限一个月,保费252元。
(二)服务亮点
由于被保险人为季节性长零售客户,且其受损房屋为租赁形式,其案件性质较复杂,保险标的认定较困难,江泰总部及时对贵阳分公司进行指导,共同研究解决办法,积极协调被保险人及出单保险公司,协助被保险人收集必要单证、指导帮助被保险人汇总索赔明细,成功协助出单公司理赔人员理清保险标的并商定赔付金额,在确保被保险人得到最大限度合理补偿的前提下,从3月5日索赔材料收集齐全提交保险公司,3月14日即赔款结案,客户对我们理赔的合理和高效比较满意。
(三)案例启示
1、风险防范建议
烟花爆竹为高危易燃易爆产品,在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过程中要格外注意,否则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为减少类似事故,对储存过程提出如下建议:
(1)生产、销售、储存等过程中,严格禁止明火,在下班前认真检查是否有遗留火种、电源开关等事故隐患;
(2)加强企业服务人员培训、管理,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常识,消除安全隐患;
(3)签订租赁合同等重要合同时,把相关条款解释清楚,责任明确,尤其租赁区域和权责一定明确说明。
2、事故处理提示
(1)索赔资料尽量收集齐全,索赔项目尽量一次填写齐全;
(2)被保险人在提交索赔资料前最好先就索赔项目及明细与江泰理赔专员沟通,在江泰理赔专员的专业协助和指导下完善索赔资料;
(3)在保险人对某些赔偿项目发生异议时,及时与江泰理赔专员沟通,听取理赔专员的建议,或由江泰理赔专员直接与保险人沟通。



事故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