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局八条措施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1-04-14

    近日,记者从湖南省安监局了解到,该局出台八条措施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
    一是要求安监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重心下移至现场、关口前移至班组,切实加强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
    二是要求企业承担安全培训主体责任,2011年底将班组长普遍培训一次,并确保以后每年轮训一次。
    三是要求安监部门推进“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举办4-6期班组长培训师资班和10期左右的班组长安全培训示范班。
    四是要求企业建立安全培训机构,或设立班组长学习室,或委托具有四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实施班组长安全培训。
    五是要求企业或培训机构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形式,开展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
    六是要求安监部门严把班组长安全培训监督考核关,做到考核合格后方颁发证书。
    七是要求安监部门积极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确保班组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八是要求企业和培训机构建立和规范班组长安全培训档案,对班组长培训考核情况实行单位与个人签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