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安全生产责任险“第一单”正式签订

作者:发布机构:江苏省安监局发布日期:2011-04-18

    在近日的扬州市安全生产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工作会议上,扬州实友化工与承保公司当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协议书》,这标志着扬州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全面实施已正式启动。    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今年该市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积极运用经济手段,有效形成安保互动局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全新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能够帮助企业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快速恢复生产经营,且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风险防范能力的提升。去年,在充分调研和吸纳外地做法与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出台了《扬州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该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一系列保险险种,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险和公众责任险等三个险种。《实施办法》规定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冶金等高危行业、重点行业企业应当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参加团体意外伤害险,商场、宾馆等在公众聚集场所经营的企业应当参加公众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中个人死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30万元。
    该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在运行机制上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指导和推进工作,各承保公司也根据要求合理设计并统一了保单、条款、费率、保额和赔付标准,并根据市场运作的原则开展业务;在推行的过程中坚持整体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各地相关部门在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应保企业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排定序时进度,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船舶修造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在政策引导方面坚持事故预防和激励约束相结合。积极引导承保公司借助专家和中介机构的技术力量,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指导、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等各类服务。同时合理运用责任保险与工伤保险“两保”互补政策、保足保全政策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换保费政策,以及利用参保费率与企业安全绩效挂钩浮动的手段,有效激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重视安全管理。
    下一步,扬州市将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协调下,进一步排定序时进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分行业、分专题加以推进,为我市高危重点行业企业搭建一道坚实的风险保障体系,全面实现风险专业化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相结合的“安保互动”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