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实施滨海新区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
作者:发布机构:人民网发布日期:2011-07-05
《预案》中,根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特性,确定新区范围内能够造成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型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化学灼伤以及其他事故。同时,《预案》明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和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警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管委会,或直报区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报告时限不得超过30分钟。有关单位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有关人员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
另外,根据《预案》,中央驻新区区大、中型企业配备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具有应急响应、及时救援的义务,服从地方政府统一指挥,救援结束后,由区政府进行奖励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