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强职业健康培训 将编制培训教材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1-07-07
《意见》指出,职业健康培训是职业健康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具体体现。当前,我国大多数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仍然薄弱,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与职业病防治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同时,不少基层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这就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切实加大职业健康培训力度,推进职业健康监管。
《意见》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明确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健康培训对象,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二级培训机构,承担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和省属企业、中央驻赣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设区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三级和四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企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根据《意见》,江西省安监局正在组织专家统一编制职业健康监管人员、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教学大纲、考核标准以及培训教材,同时,将加快培养建立一支职业健康培训师资队伍。
《意见》强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联系本地实际,结合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实际,对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作出统筹安排,突出抓好各级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干部与执法人员培训,突出抓好企业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的培训,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不断提升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