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加强首批重点监管危化品监督管理
作者:发布机构: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布日期:2011-07-15
二是要求各设区市安监局应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要求各安全评价机构在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评价时,应对落实本《通知》情况作出符合性评价。
四是要求各地督促危化品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