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作者:发布机构: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布日期:2011-08-08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省委第164次常委会议、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彻底扭转我省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被动局面,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8月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坚决遏止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浙委办传〔2011〕93号),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通知》明确,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省各地和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检查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重点工程、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和水上作业等相关行业(领域)。大检查的重点,一是查思想认识到不到位,二是查隐患与治理到不到位,三是查责任落实到不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此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以促稳定、保发展、强民生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方位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安全生产各个环节防范措施,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处理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通过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促进隐患整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促进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能力的提高,确保“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和全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这两个目标的实现,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8月3日,省安委会印发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作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