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坚决予以关

作者:发布机构:大连市安监局发布日期:2011-08-09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布置,辽宁省大连市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推进器,作为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问题的重要举措,和今后乃至今后几年的重点工作。

第一,从现在开始,在全市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机械、修造船、商贸等行业(领域)。

第二,危险化学品要在2012年底前,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要在2011年底前,非煤矿山要在2013年底前(2011年底前确保40%非煤矿山企业达标),冶金、机械、修造船、商贸等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底前,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电力、军工等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要在2015年底前全面实现达标。

第三,到时如不能达标,我市将坚决依法依规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