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四项安全生产标准
作者:发布机构:人民网发布日期:2011-08-12
记者11日从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获悉,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危险化学品罐区、库区和生产场所固定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DB23/T1449-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DB23/T1450-2011)、《黑龙江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标准第1部分:危险化学品》(DB23/T1451.1-2011)、《重大危险源评估导则第1部分:危险化学品》(DB23/T1452.1-2011)等四项地方性安全生产标准。 标准由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哈尔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哈尔滨理工大学等单位起草完成。标准依据GB/T1.1-2009起草规则编写,已于2011年4月12日发布,从2011年5月12日起实施。 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四项标准规范的发布,将有力规范指导省、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以及企业内部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形成省、市、县和企业四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管理网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