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印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制度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1-09-22
根据《制度》,黑龙江省将成立由省政府副省长为组长,省安监局、公安厅为副组长单位,省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建设厅、质监局、交警总队、消防总队、煤管局和黑龙江煤监局等1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将抽调熟悉业务、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稽查队,在省政府安委办独立办公。
《制度》规定了联合执法的范围和内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特种设备、建筑施工、交通(含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非法违法行为涉及2个或2个以上监管职能部门范围,需要组织联合执法的;1个部门或1个地区无法解决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需要联合执法的;群众举报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省政府交办或省政府安委会会议决定的打非治违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