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严查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

作者:发布机构:信息日报发布日期:2011-09-29

    28日,江西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日前对外公布,江西开始严查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限期在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同时,对化学品环境污染事件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

据介绍,此次检查以江河湖泊沿岸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集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持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重点严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