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安监局“三加强”提升危险化学品

作者:发布机构: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布日期:2011-10-11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绍兴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精神,越城区安监局从区情出发,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全区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并争取继续实现危化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

一是加强政府统筹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监管职能,严格危险化学品项目立项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把危化品审批源头关。

二是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深化巩固危化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推行强制淘汰落后产能、强制更新陈旧和过期设备、强制培训企业员工、强制整改安全隐患的“四个强制”。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力度,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作用,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严肃事故责任追究,最终形成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