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将安全生产列为四季度重点工作

作者:发布机构:云南省安监局发布日期:2011-10-13

    为确保2011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近日,云南省李纪恒代省长主持召开政府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第四季度工作,明确重点抓好8个方面重点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名列其中。

省政府工作会议将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目标任务分解,分别明确了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安全生产作为重点督促完成的第八项工作,明确了省安委办为牵头部门,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州(市)人民政府为责任部门,要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排除各类隐患,严防重大事故发生。

省政府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工作的新要求和总体部署上来,省直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各州(市)要根据省政府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的要求,全面检查,深入调研,强化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省政府强调,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缓慢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管理不严、责任不落实,影响到2011年目标任务完成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