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制定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制度

作者:发布机构:山东省枣庄市安全生产监发布日期:2011-11-21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切实加强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监管合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山东省枣庄市安委会制定出台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主要职能是在市政府领导下,掌握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审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等工作。

联席会议由市安监局、公安局、发改委、质监局、环保局、规划局等17个部门、单位组成,市安监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报市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做到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全面把好准入关、规划关、监管关、服务关,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