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局向全省基层安监机构配发执法装备

作者:发布机构:广东省安监局发布日期:2011-12-01

    为全面推进委托乡镇(街道)执法工作的开展,解决基层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装备不足的问题,切实发挥委托执法工作效能。广东省安全监管局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为欠发达地区已实行委托执法的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配发执法装备。今年,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安排专项资金采购的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摄影摄像器材及公务摩托车等执法装备,已于近期配发到各地基层安全监管机构。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富和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冯寿宗,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邓伟风分别出席了汕头、韶关举行的委托执法机构执法装备发放仪式。杨富、冯寿宗分别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基层安全监管机构近年来在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对汕头、韶关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配齐配强、管好用好执法装备提出了要求。两地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出席了仪式并致辞,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代表作了发言。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将加强对执法装备使用的管理,督促各地严格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确保执法装备用于并促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