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牡丹区企业擅自装危化设备责令停建

作者:发布机构:齐鲁晚报发布日期:2012-03-02

    近日,牡丹区黄堽镇一家化工企业在未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情况下,擅自在厂区新建或改建生产车间并安装危化品生产设备,在牡丹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对辖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立刻责令该企业停止建设,限期办理“三同时”手续,并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以2万元的经济处罚。

据了解,牡丹区针对重点监管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建立了安监、发改、经信、商务、建设、工商、大项目办以及高新技术工业园等多部门配合联动机制,将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纳入工业生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三同时”则是指项目在设计、施工、竣工时候要把安全生产因素和设备考虑到里面。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黑色及有色金属冶炼建设等重点监管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凡无安监部门审查意见的,发改、经信、商务等投资主管部门一律不予立项,建设部门不予施工许可,工商部门不予登记。”牡丹区安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未办理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或备案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由安监部门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