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采取七项措施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作者:发布机构: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布日期:2012-03-07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途径,按照孙春兰书记、苏树林省长的批示指示精神和王蒙徽副省长提出的“八个强化”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引导企业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注重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有效遏制和减少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突出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全面深化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旅游、学校、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重点行业安全状况,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是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动隐患排查治理的规范化、常态化。认真借鉴北京市顺义区的经验做法,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统,制定科学严谨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清晰明确的责任制度,实施差别化、有针对性的监管方法,形成全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四是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牢固树立“大执法”的理念,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抓好事故调查处理,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问责制,发挥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教育、警示作用,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五是强化企业安全,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从更高层次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做好重点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确保实效。二要突出重点、严密防范,集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紧紧盯住煤矿、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车站、机场、公园、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务必把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三要完善预案,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七是完善统计基础,继续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统计工作制度、措施,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统计分析,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