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危化品企业年内须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
作者:发布机构:甘肃日报发布日期:2012-03-12
根据有关规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将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将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后,对安全生产条件较好、安全管理较规范的企业,引导、鼓励申报二级达标。同时引进达标企业动态考评机制,各级安监部门将适时进行抽查,对达标后安全管理下滑、没有按照标准化规范落实的企业,将给予黄牌警告并督促整改;对发生死亡事故或发生重大爆炸、泄漏等事故的从业单位,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吊销达标证书;对发生较大死亡事故的危化从业单位,一律吊销达标证书。
此外,甘肃省将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评价领域实行末位淘汰,今后凡评价质量不高、评价业绩不良的评价机构,将不得在甘肃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