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湖出台危化业负责人安全职责管理办法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新闻网发布日期:2012-03-22

    为进一步强化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健康危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日前,金湖县出台了《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考核办法》,从今年4月1日起,金湖县将在从业人员50人以上且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中试行。考核将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任职资格、管理体系建设、责任和制度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员工培训、应急与事故管理等内容进行百分制考核,每年年底集中考核。并通过部门网站、报纸等媒体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考核为优秀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监部门积极为其争取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等称号,所在企业优先考虑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考核不称职的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制度,强制进行培训,同时向银行、保险业、担保业等行业部门进行通报,评选各类荣誉称号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