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栖霞市建立危化品安全监管联席制度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2-03-28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强化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山东省栖霞市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分析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

联席会议由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邮政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安监局为牵头单位,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以协调、协商为主,可组织成员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要事项进行专题调研、考察,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市人民政府决定。

联席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会议议题,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