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四步法强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2-04-25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预防事故发生,石柱县公安局、安监局采取四步法联合开展烟化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第一步:联合通告、广泛宣传。石柱县公安局、安监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印发到了县相关部门和乡镇,并在石柱电视台、石柱网、安监局网站、法制办网站、城乡人群聚集场所张贴公告,告知全县市民:非法违法行为的范畴、四禁产品、违法处置办法、举报奖励政策、举报电话,提高全县市民的知晓率,震慑非法违法分子。

第二步组织培训,规范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组织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集中学习《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让企业学习领会打非治违的意义,知晓了非法违法行为、非法违法后果和如何安全合法经营,提高企业合法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第三步:召开会议、深入动员。组织召开县乡级相关监管部门、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打非治违动员部署会,动员监管部门、企业制定打非治违方案,细化责任,深入自查本区域本企业存在的问题,落实资金、时限,消除隐患,消除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第四步:联合执法,严格惩治。县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联社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实行“四个一律”,加大惩治力度,坚决果断严厉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