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强化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安全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2-05-14

    如东县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根据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运输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0〕213号)文件和新修订的《烟花爆竹工程设计规范》(GB 50161—2009)要求,如东县日杂品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批发部征用土地35亩,建成约3500平方米的仓库:其中495平方米为A级仓库;三个C级仓库,合计2950平方米。目前主体工程已经结束,按照规范要求正在建设防护墙、消防池等配套设施,预计5月底前竣工,6月份竣工验收和标准化验收一并进行。另外一家批发企业正在积极跟国土部门协商,落实土地,也准备实施搬迁。

如东县日杂品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批发部之所以能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仓库,一方面是企业重视;另一方面得益于如东县安监局领导重视、宣传监管工作到位。

加大宣传力度。如东县安监局相关人员向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人积极宣传烟花爆竹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运输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0〕213号)文件发文以后,如东县安监局相关科室的人员召集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人开会,向他们宣贯文件内容:不具备1.1级储存仓库的批发企业,其B级经营资质只保留至2011年8月31日。同时,与他们一起学习新修订的《烟花爆竹工程设计规范》(GB 50161—2009),为企业搬迁做好了思想工作。

加强安全监管。如东县安监局不定期的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批发企业仓库内储存品种与经营许可范围是否一致;储存仓库内是否存放了非烟花爆竹制成品;烟花爆竹流向登记是否符合规范;储存场所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储存库区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等等。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积极为批发企业服务。如东县安监局积极服务县日杂品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批发部搬迁工作,在搬迁过程中,如东县安监局安排专人为企业服务。在选址上,帮助企业做好跟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为企业把好安全距离关;在搬迁项目审批上,如东县分管县长、安监局局长、分管副局长非常重视,积极跟省、市安监局沟通,专程到江苏省安监局邀请相关专家为企业审核初步设计方案,对仓库布局、安全设施的设计进行评审;在建设过程中,如东县安监局还邀请了南通市安监局领导及相关专家对日杂品烟花爆竹批发部搬迁新址进行了实地考察。在现场,南通市安监局领导及相关专家仔细观察了新址所在地的地形,认真研究初步设计方案,为烟花爆竹批发部新址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如东县安监局在做好日杂品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批发部搬迁服务工作的同时,一直要求该企业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规范》实施搬迁,高起点,高标准,尤其是安全距离,存储药量等一定要符合相关要求,为批发企业顺利搬迁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