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危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实行四个一律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2-05-21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近日,宜都市安监局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单位1-5月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2012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6件,经营许可证6件(其中1家企业为新换证,1家企业为变更,4家企业延期换证),对2家企业扩建项目进行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2家企业项目进行试生产备案,1家企业进行第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备案。

通报要求,针对各企业在履行行政许可时存在的未按规定时间延期换证、变更相关事项后未及时履行相关许可手续、从业人员资质不符合、试生产时间过长、安全生产资料不全、不实等9个方面问题,企业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高度重视行政许可工作,今后的行政许可工作市安监将实行“四个一律”:对于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延期换证未提前3个月申请,超期延期换证的,进行相应处罚后,一律重新办证;对于企业从业人员的资质、中介机构资质和安全资料不全、不实的企业,一律退回,不予行政许可;对于变更相关事项后未及时变更,未及时注销企业,一律进行相应处罚;对于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隐患突出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进行严厉打击,并提请市政府进行关闭。(缪其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