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全面普查危化品从业单位重大危险源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2-05-22

    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全面执行新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40号令),预防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4月15日至5月15日,如东县按照新暂行规定对全县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分级、评估、备案和登记建档等工作。

通过强化危化品从业单位重大危险源监管,一是建立健全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二是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三是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其掌握本岗位必备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四是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监控,强化有关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并做好相应的检测、检验记录;五是按规定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六是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认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县各相关镇(区)也高度重视此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督促辖区内的企业按照新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重新评估、分级,并进行核查,在此基础上,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档案进行了更新,相关企业也按照要求对重大危源重新备案或核销。此次普查重新确认了全县共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47处,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有24家。

通过普查健全了危化品从业单位重大危险源各项制度,进一步掌握了全县危化品从业单位重大危险源种类、数量、分布、等级和单位的基本情况,强化了全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