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规范高危行业应急预案管理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化工报发布日期:2012-05-23

    近日,江西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暂行)》,以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

《规定》对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作了规范。《规定》指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对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时,应当及时督促企业对其应急预案组织评审,并将应急预案列为验收审查内容;生产企业应急预案未经备案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规定》要求,中央驻赣和省属危化品生产企业及全省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其应急预案应报省安监部门备案;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