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面开展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

作者:发布机构: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布日期:2012-06-29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等七部委《关于组织开展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57号)精神,按照省安监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省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甘安监管三〔2012〕165号)安排,省安监局、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厅、环保厅、交通厅、国资委七部门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对全省石油库开展了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组深入兰州、白银、庆阳、陇西、酒泉等市州,对兰州300万吨原油储备库、中油西部管道180万方原油储备库等14座在建和已投用的一、二级石油库进行了全面检查,并督促各市州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三级及三级以下石油库进行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阅相关材料,深入现场实地查看的方式对石油库的建设、运行、消防、安全管理、环保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共查出问题和隐患138条,下达整改指令6份,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摸清了全省石油库安全生产现状,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石油库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