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邑县做好危险化学品“夏季四防”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2-07-09
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监管,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再动员,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做到无缝隙管理。
对未达到标准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重点帮扶、重点督导,争取危险化学品企业尽快达标,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隐患治理,预防事故发生。
以企业自查、安监局督查的方式,对我县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大检查。全面排查防雷、防汛、防爆、防暑等方面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所有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在法定检测有效期内并保持完好;所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以及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经法定检测检验合格;所有危险化学品罐区防晒降温设施必须齐全有效。(毛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