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开展化工园区企业设计安全诊断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2-08-22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文件精神,东至县通过开展设计安全诊断工作,进一步完成园区所有企业的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和管道、自动控制系统、主要设备设施布置等方面改造升级,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提高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制定实施方案。在征求化工企业、安全专家组和咨询有关甲级资质化工设计院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化工园区企业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和各时间节点工作任务。

开展企业互查。为进一步摸清各化工企业存在问题,县安监局和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园区化工企业开展互查,针对互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问题,分企业登记造册,掌握一手资料,为下一步聘请甲级资质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安全诊断提供依据。

界定诊断内容。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企业、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简称“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的设计安全诊断。诊断化工企业是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储存装置是否装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是否装备安全联锁系统等。

确定诊断单位。积极与省内外资深甲级资质的化工设计单体进行积极对接,签订协议,明确安全诊断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按照一企一策的形式,由安全诊断单位出具《化工企业安全诊断报告书》,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

抽调专人负责。安全诊断工作由县政府主导,县安监局牵头,并抽调县安监局、园区管委会及安监分局等单位人员,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具体组织协调配合诊断单位开展工作。

督促企业整改。紧扣安全诊断单位出具《化工企业安全诊断报告书》,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改等强制措施,确保安全诊断意见和建议真正落到实处。对其中涉及公布的1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要求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原料和产品中含有爆炸品的化工生产工艺必须要在2013年底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今后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度危险和大型生产装置必须装备紧急停车系统;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2013年底前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监控系统必须在2013年底前全面实现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的自动监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其他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化工安全企业诊断报告书》整改时间督促企业完成。

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诊断边整改、边整改边检查工作机制,对照安全诊断报告要求,硬化工作措施,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认真贯彻执行,力促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园区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