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颁布提升危化领域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作者:发布机构:河南法制报发布日期:2012-10-08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安全监管局获悉,为全面提升省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省安全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订并下发了《河南省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我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拉开序幕。专项行动时间为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

《方案》规定,2013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安全设施设计)改造和巩固提升工作;建成统一、完整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完成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治理工作。201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及其控制系统改造。2015年年底基本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非民用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区安全监管、发展改革、工信、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明确职责,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影响专项行动开展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各地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提高企业开展专项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对辖区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和排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公布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及时通报非法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发现和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专项行动。对开展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部门,要予以曝光。对不符合要求的地区和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段保华  陈婷  丛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