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安监局内部机构工作职责范围大调整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发布日期:2012-10-10

中秋、国庆长假上班的第一天,贾汪区安监局各科(室、队)工作人员就根据局内部科室工作职责范围调整方案,及时办理档案台帐等工作方面的交接手续。由此揭开了贾汪区安监局内部机构职责大调整的面纱。

内部机构调整后的贾汪区安监局,共分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行政许可服务科、安全生产监督一科、安全生产监督二科、安全生产监督三科和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七个科(室、队)。其中行政许可服务科的职责范围主要是负责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行政许可和职业卫生许可、备案工作,负责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一科的职责范围主要是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综和监督和指导协调石油、化工、医药、化工管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监查相关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负责有关单位(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监查;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负责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标准化和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和参与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二科的职责范围主要是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冶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相关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负责有关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负责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综和监督指导协调全区已关闭矿井的安全工作;负责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和参与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三科的职责范围主要是负责除化工、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 冶金以外的工商贸综和监管和指导协调工作;监督检查相关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负责有关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负责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负责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和参与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察大队的职责范围主要是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权,监督检查安监局内部各科室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潘安湖风景管理处及各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调查全区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受理、核实、查处安全生产事故的举报、投诉和案件;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把关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 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协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区安委会办公室工作中的督查、督办和考核工作。

针对这次内部科室职责范围调整的动机和目的,贾汪区安监局局长王立和 介绍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既担当着政府授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又直接面对着为社会创造财富、解决劳动者就业的各类企业。如何正确处理既严格执法又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关系,实现执法与服务的双面效应,他们积极吸取近几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通过深刻反思、多方调研认为:安监部门要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改革内部结构,避免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看好自家的门、种好自家的田;杜绝许可与监管为一体的现象,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已势在必行。为此,局领导班子本着科学、合理、严谨、有效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胆地将局内部科室工作职责范围进行了调整。

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理顺了权力运行体系,充分发挥了一站式服务的作用,进一步加大了“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建设,为安全生产监管“零投诉”、“零举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方便了企业办理各项审批报请手续。二是突出了重点,顺理了监察与监管的关系,明确了三大监督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监管范围,加强了重点行业、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力度。三是职责清晰,确保了监管行业、监管内容不交叉,不重复,规范了执法检查内容,彻底解决了企业反应安监部门重复检查现象较多的问题,提升了安全监管的水平和质量。四是体现了科、室、队之间责权均衡分配的理念。解决了科室队工作量不等、权力集中的现象。五是有利于安监局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确保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机构调整后的贾汪区安监局广大干部职工普遍认为,机构大调整不仅顺理了科室队的监管职能,突出了对重点行业、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而且对加强安监机构能力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推进安全监管及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安监机构职能,创建于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促进贾汪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发挥积极的作用。(刘在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