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将扩大到各行业
作者:发布机构:太原市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2-11-15
11月14日,太原市政府发出通知,决定继去年率先在煤矿、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三个重点行业实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之后,将该制度覆盖我市所有行业重点企业(单位)、重点项目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单位)和区域。
据了解,实行该制度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按照要求,市、县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挂牌责任人要督促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挂牌单位责任,并定期检查挂牌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市直有关部门挂牌责任人要监督指导挂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检查其安全生产情况。
挂牌单位责任人则要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和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加强日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将日常安全检查与定期隐患排查相结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挂牌单位及挂牌责任人确定后,将统一向社会公布。该制度正式实行后,凡不按规定挂牌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挂牌单位未认真履行挂牌责任,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将对挂牌责任人依法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