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安监局:五项举措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 发布日期:2012-11-26

诸城市安监局高度重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进一步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

一是细化监管台账。全面摸清重大危险源底数,对已备案的41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和60处重大危险源进行再核实,明确重点部位(设施)并登记建档,细化监管台帐,采取针对性措施,分类指导重点监控。

二是严格监管责任。明确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责任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宣传教育、日常监督检查、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所需资金的投入,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管理,全面落实政府及企业层面双重监管责任。

三是完善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实行重大危险源专项责任制,责任人至少每月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督导检查;实行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建立巡查暗访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巡查暗访,督导各重大危险源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四是坚持动态监管。定期开展针对重大危险源的专业检查,根据危险因素的数、质量,确定重大危险源的级别,并实行不同的检查频次。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企业及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将《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报送市局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及时予以核销。

五是加大检查力度。结合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及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聘请专家采取“听、看、查、议”的方法,深入生产一线,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通过多方面不间断摸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