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十项要求”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2-11-29

为了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綦江区下发了“十项要求”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

一、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各危险化学品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有效执行。

二、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配备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重大危险源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三、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安全设备设施。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四、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安全教育培训。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六、安全警示标志。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七、信息告知。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书面、广播、当面等的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并填写重大危险源告知卡片。

八、应急救援。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

九、应急演练。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要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十、登记建档。要将辨识、分级记录、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评价评估报告、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及检测检验结果等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