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委办通知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作者:发布机构:山东省安监局 发布日期:2012-12-03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各中央驻鲁、省管企业:
当前,正值冬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特别是临近元旦、春节,物流、人流、车流大量增加,历来是事故的易发多发期。11月17日以来,我省连续发生了较大煤矿、道路交通和渔业等事故,外省也接连发生重大液化气爆炸和煤矿等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当前事故多发势头,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要求,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季,雨雾、冰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增多,工矿企业进入生产经营活动旺季,超负荷、超能力生产现象时有发生,不安全因素增多,应引起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的高度重视。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确保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冬季特别是明年第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及事故发生规律,围绕做好冬季特别是“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立即行动起来,针对冬季气候特点,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全面落实各项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住较大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针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特点,进一步加强对高速公路的动态安全管理,对弯道、坡道、桥梁、隧道以及事故多发路段,要采取临时限速,警车引导等措施,确保车辆低速缓行。要根据团雾突发季节和易发时段,采取分时段、分路段临时管控措施,在大雾多发路段沿线连续设置限速标志,利用沿线电子显示屏,及早提示限速要求。要全面启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客运车辆、长途客车、卧铺客车、大型货车、校车、旅游包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开展安全检查和整治,严查超员、超载、超速、违章占道、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公路安全管理,抓好干线公路、重要桥梁隧道、急弯陡坡路段的巡查和管护,完善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完善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公路安全畅通保障预案,备齐清除冰雪、防滑清障等物资设备。
三、进一步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对前一时期停产的煤矿和非煤矿山,要严格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不得恢复生产。要针对冬季用煤增多的季节特点,加强对“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矿井的重点监控和巡查,进一步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突出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和冲击地压防治、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隐患排查治理;凡是孤岛开采或回采煤柱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凡是条带开采的,严禁回采遗留的条带煤柱;凡是上下山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安装不到位或不可靠的,严禁提升运输。要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防止为完成全年生产和经济指标而超能力突击生产;加强对通风系统的检查,确保地下矿山通风系统完善;加强对提升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提升系统的各部分应按规程规定定期检查;加强对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维护保养,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四、进一步强化水上交通和渔业安全管理工作。沿海各级政府和海事、交通、渔业等部门,要抓好海上船舶防风、防碰撞等工作,严格落实客滚船抗风等级制度,坚决执行渤海湾客滚船“逢七不开”的规定。内河水上运输要抓好渡船、渡口、浮桥以及旅游船的安全管理。沿海各级政府和渔业部门要加强以“防风、防碰撞、防火、防冻”为重点的预防工作,严格执行渔船航行作业瞭望制度,认真落实渔船防风避风、防火、防碰撞等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对渔民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决杜绝渔船违章超航区、超抗风等级和超载作业。
五、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排查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等方面的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雨雪、严寒冰冻等恶劣气候下防范事故的各项措施,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巡回检查,落实重点部位监控责任,防止因冻裂、冻凝引发泄漏、火灾事故。加强对化工装置开停车、试生产和检维修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开停车、试生产方案备案制度和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和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确保化工装置开停车、建设项目试生产和检维修环节的安全生产。
六、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和冶金有色等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三超一改”和突击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县、乡、村“打非”责任,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并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窝点,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稳定。要继续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派驻安全督导员,盯紧企业现场管理,严防企业违章违规生产。加强对冶金有色等工业企业的安全监管,突出煤气作业、交叉检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粉尘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重点区域、关键设备,加强现场管理和监督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七、进一步强化消防和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排查治理各类火灾隐患,特别是加强对人员集中的饭店、宾馆、超市和“三合一”建筑、“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和部位的监督检查,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责令隐患单位停产停业整顿。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餐饮行业液化气瓶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凡是发现采购、使用无证、违规充装、已经报废或超过使用年限的液化气瓶的,要坚决查处并及时报废清理。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区的防火巡查,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建设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以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桥梁、隧道、管沟施工、装饰装修等环节为重点,严格落实防风、防冻、防滑、防坍塌、防触电、防坠落等安全措施。经信、国防科工、铁路、民航、农机等各个部门和单位,都要针对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冬季安全特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严防事故发生。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