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为辖区300余家火锅店设监管台账过程中,槐荫区火锅店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组发现了一个问题:超过使用期限的液化气罐,禁用后谁来回收呢?记者了解到,部分超过15年使用期限的液化气罐,目前仍流通于部分城郊接合部和村镇小饭店内,给消防安全埋下隐忧。
现象
超期气罐堆墙角,又成新隐患
近日,记者来到周王庄桥下的“滇味饭庄”段店分店,该店因11月底接到整改通知后继续使用液化气罐,被槐荫区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组责令停业整顿。在店门前一间小储物室内,记者看到当时被检查人员强行拆卸下来的25个液化气罐堆成上下两排,置于潮湿的地板上。段店镇经委办主任张召明称,经过整改,一些店已更换电磁灶,但那些换下来的超期气罐则被堆在距就餐区不足1米远的墙角。“不排除部分店主打算在整顿过后重新使用液化气罐的可能。”他说。
槐荫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丁健表示,1公斤液化气的威力几乎相当于5公斤TNT炸药释放的总能量。联合检查组相关负责人称,气罐产权仍为店方所有,他们对气罐的监管仅限于强制拆卸、责令停用、限期更换等,无权强制没收,对存在的隐患也很头疼。
流向调查
部分超期气罐流入回收站
目前市场上流通的液化气钢瓶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已停用的“螺丝瓶”,即钢瓶护罩与瓶体用一根螺丝连接而成,这类气罐全部是在1996年10月前生产的,目前都超过最高使用年限;另一类是新型“焊接瓶”。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超期气罐,多是“螺丝瓶”。
在一家已更换为电磁灶的大梁骨店里,记者看到灶间摆放着四五个停用的液化气罐。店主称气罐是从私人充气站买的,正打算集中卖给废品回收站。店主说,一般5公斤容量的小气罐每个回收价约20元,15公斤的大气罐每个约30元。附近一废品回收人员称只要气罐外观没大问题,就愿意收,同时称“会把气罐倒手再卖给私人充气站,或者直接当废铁卖”。
部门说法
只负责定点充气站“送检”气罐
针对气罐回收问题,记者咨询了济南市蓝光煤气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气罐的回收、检验和报废处理工作均由气罐所属公司负责,非本公司液化气罐按规定是不能任意接收和进行报废处理,“这样做是违规的,因为液化气罐属于有产权物品,我们不是产权持有者,不能任意接管和报废”。该负责人表示,超过15年的气罐已无法用,按规定必须报废,而报废处理需要进行蒸汽吹扫、再切割、压扁处理等复杂程序,成本投入较高,企业若大量回收非自管气罐,恐怕难以承受。
据悉,目前全市具备对液化气罐进行报废处理资质的单位,除该公司外,还有济南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气瓶检验中心。对此,济南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气瓶检验中心相关人员说,他们只负责充气站配送气罐的检验和报废处理,并不清楚超期气罐如何回收。据他介绍,目前检验中心实行气罐“送检”管理制,即负责对100多家定点充气站配送气罐的定期检验、清洗维护和报废处理。对于市民手中的超期气罐,相关人员称,原则上是不能任意接管的。如果真有市民愿意主动送交气罐,也会先接管,再统一进行清洗和报废处理。目前该检验中心平均每年要进行几千个气罐的报废处理,绝大部分气罐都是由定点充气站送来的。
17日上午,记者又联系到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人员称,他们只负责对气罐日常充装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至于超期气罐是否有定点回收机构,他们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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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上查到,15公斤钢瓶自制造日期起(钢瓶护罩上有钢瓶编号和制造年、月的钢印),第1次至第3次检验的周期均为4年,第3次检验的有效期为3年;50公斤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任何类型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