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化工园区管理建立安全监管信息档案
作者:发布机构:中国日报发布日期:2013-01-04
严把入园企业安全准入关,禁止不符合化工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项目入园建设……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建立化工园安全监管信息档案。据介绍,各地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要建立化工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自动化控制、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安全监管信息档案,加强对化工园区内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品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监管。对此,《意见》限定了具体期限:2013年年底,完成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种生产装置的自动化改造;2014年8月底,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
卢小萍说:“化工园的发展最终要实现园区封闭化管理,划分核心控制区、关键控制区、一般控制区等防护等级。”按照《意见》,各地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要建立完善承包商管理制度,对进入化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登记,建立相关档案、台账,严禁没有资质条件的建筑企业在化工园区内承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