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细力度大 太原开展最严格安全大检查

作者:发布机构:太原日报发布日期:2013-01-18

●市政府领导解决分管行业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隐患

●群众举报查实而监管部门未发现的,由纪检监察部门问责

为全力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两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太原市从1月8日已经展开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目前,这一行动已全面向纵深推进。这次大检查步骤之细、惩戒措施之严,均超过以往。据悉,这一行动将持续到3月15日。

我市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全市各行业、各领域,特别是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消防、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镇燃气及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等15类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大检查,都作出了明确分工和具体部署。

为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所有的副市长和市长助理、市安监局局长担任。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分管副市长每月对所分管行业部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导检查1次,并至少解决1个分管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隐患。

在企业全面自查和各级各部门全面检查基础上,本次大检查还特别要求加大突查、夜查和“飞行”检查力度。全市成立了6个综合督导组,组长全部由市煤炭、安监、交通、城市建设和管理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要求在具体督导中,采取现场曝光法,加大执法力度,杜绝人情执法。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还要求进一步加大重大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工作力度,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加强对安全生产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监督监察组,对未发现监管范围内问题的部门,一旦群众举报查实的,进行效能监察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