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委办四项措施强化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作者:发布机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日期:2013-02-05
春节临近,人流、物流、车流加剧,雨雪冰冻等极端气候频发,诱发安全事故的不稳定因素增多,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云南省安委办采取四项措施强化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层层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千方百计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是突出重点严防严控,专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跟踪督办,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恶劣天气通行、车辆拥堵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预案,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肃整顿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严防人员密集区域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三是强化应急值守,专项开展应急保障能力检查。加强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和对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四是严格复产验收,确保安全生产。对放假停产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停产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无关人员进入矿井。专项开展节后复产验收工作,逐矿、逐井验收,验收合格一个,恢复生产一个。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一律下达停产整改指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