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以强化队伍建设为重点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作者:发布机构: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3-03-04

浙江省以强化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一是实施安全监管素质提升工程。全面评估和分析基层安监人员的能力素质,建立评估档案。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实效。各级安监局长要加强与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编制管理部门的沟通,充实和调整安监人员,逐步提高安监人员中业务骨干的比例。

二是实施安全生产达标县乡创建工程。研究制定科学规范的达标县乡评测指标体系,并根据实际拟定科学合理的创建目标,分步骤有序推进。通过达标创建活动,切实推进县乡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充实基层安监人员,加强安监装备建设,改善安全执法环境。

三中加强安监队伍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一把手”的核心与掌舵作用,强化班子成员关于党的基本理论学习,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素养、政策水平、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四是切实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服务经济建设,把帮助企业解决安全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办事流程,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减量、提速、监管、运作”一步到位。

五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提高党性修养,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新八条”,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保证安全监管职责的正确履行。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班子内部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增强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