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监局组织开展硝酸铵安全专项督查

作者:发布机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发布日期:2013-05-21

    日前,福建省安监局发出《关于组织开展硝酸铵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硝酸铵安全生产座谈会精神,立即组织开展全省硝酸铵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国家安监总局5月10日在北京召开部分硝酸铵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座谈会,通报美国德州化肥厂事故情况,分析全国硝酸铵生产企业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交流研讨进一步加强硝酸铵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要求各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的贯彻和监督力度,督促硝酸铵企业按40号令要求,开展定量分析;硝酸铵企业的温度表等重要仪表不能失控,同时,严格库区管理,严格控制硝酸铵存放量,严禁库外存放;硝酸铵库房应防火、防爆、防晒;明年底前硝酸铵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必须二级达标。

    福建省这次硝酸铵安全专项督查的重点内容是,硝酸铵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及福建省贯彻意见的情况,硝酸铵生产、储存场所安全条件,硝酸铵生产、储存单位安全管理情况,促硝酸铵生产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创建。

    福建省安监局要求各地安监局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准备工作,提前对本地区硝酸铵生产、储存场所进行专项检查,提供书面汇报材料。省安监局将组织专家重点对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安全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