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乐县“四个强化”确保危化品企业安全

作者:郭忠亮 董建涛发布机构:中国安全生产网发布日期:2013-06-04

    昌乐县安监局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未雨绸缪,多措并举,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危化品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精神,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结合实际,切实做好以防暑降温、防雷击、防触电、防火防爆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认识、宣传、组织、措施“四到位”。

二是强化执法监察工作力度。要求严格控制加班、加点,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预防作业人员过度疲劳导致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是强化特殊作业现场管理。要求企业在进行施工动火、进罐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危化品仓储、装卸运输、检维修等特殊作业时,严格遵守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实施。加大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违规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四是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企业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器材,防止高温天气和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郭忠亮 董建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