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紧急通知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作者:发布机构:四川省安监局发布日期:2013-06-06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认真吸取

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事故教训

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川安办〔2013〕6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部门:

2013年6月3日6时,吉林省德惠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燃烧事故,已造成120人遇难,70人受伤,初步分析此次事故中企业所作冷冻使用的液氨参与燃烧。近年以来,我省食品加工等企业使用液氨冷冻发生事故多起,人员伤亡重大,损失极为惨重,教训极其深刻。2013年4月21日,眉山市仁寿县凤陵乡志明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冻库液氨管道封头脱落发生液氨泄漏事故,造成4人死亡,22人急性氨中毒。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严防我省类似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迅速行动,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应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的管理,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设置专用仓库(场地、储存室),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安全设施、设备应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涉及高危工艺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对生产过程实行自动化联锁控制改造,实现生产工艺过程中危险环节关键操作的自动化控制,安装温度、压力、流量、流速、液位及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等工艺指标的自动化控制、远程切断、安全联锁停车等装置,并确保控制系统的安全、可靠。

突出食品冷冻、食品加工等使用液氨作冷冻的行业,以液氯作消毒用的自来水厂、游泳场所,以化学品作化学试验的大中学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各使用单位必须立即针对上述领域进行全面自查。未经正规设计的使用单位立即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安全条件诊断,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在行业内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非化工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3〕49号)的要求和部署,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的规定,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各级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所管行业或领域的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企业排查隐患和问题,尤其要加大对未经正规设计、施工队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生产装置的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使用企业要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严防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把深化“打非治违”作为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三、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各地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结合本单位生产特点,加大对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员工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全员安全培训,使作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事故

各地要认真研究对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查找安全生产监管的薄弱环节,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对策和措施,确保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要积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引导企业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