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危化行业安全评定将作企业信用依据
作者:CCSA发布机构:聊城晚报发布日期:2013-06-24
据了解,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状况,安全生产等级划分为“四等十级”:A+、A、A-、B+、B、B-、C+、C、C-、D共4个等次10个级别,A+为最高,D为最低。
等级评分采用百分制,由基础分和调整分两部分组成,基础分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依据,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基础分分别为90分、80分、70分。调整分值分为减分项和加分项,根据企业动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确定。
在初次评定基础上,实行每年一个周期等级复评制度。安监部门根据上一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复评。根据评定结果确定企业的级别升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下降两级;一年内发生1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发生2起以上(含)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级别降为D级;一年内受到2次以上(含)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下降一级;存在省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内仍未消除的,级别降为D级;隐瞒事故的,级别降为D级。
据了解,省、市安监部门每年都将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